首先非常感谢楼主花费这么多精力提了这么多好的建议和意见。:)
关于第四条 禁止一切外来机动辆车进入小区是怎么来的呢。
主要是因为市政府的停车新政对于小区规定了,对于外来车辆,2-24小时内收费不得高于4元,2小时以下免费,这么低的收费标准,小区会不会成为外来车辆的乐园呢?这是我们所担心的,我们必须首先保证业主自身的利益,在咨询相关部门后,得到的答复是,小区可以拒绝外来车辆,所以有了这条规定。
另外,我觉得禁止外来车辆进入的小区形象更好呀,我每次去桂花园,保安不让进的时候我都很羡慕他们,真的,呵呵。
而且,小区毕竟是居住区,不是公共停车场,小区内能不停车最好,外来车辆进来以后既有安全隐患,还多排废气啊。
至于来访的亲友,我们是这样考虑的,可以在小区里设一台4座或者6座的电动车,既环保,还可以把大家送到单元门口,省去了找门的麻烦,您觉得这个方案怎么样呢?
关于第五条 小区实行单向通行,南门进、北门出:
这一条主要是考虑1)技术上只需要安装一套设备;2)统一进口有利于安全。
为什么要南门进呢,主要是因为禁止外来车辆以后,入口处的解释工作会相应增多,北门通道比较狭长,容易造成堵车,而南门相对宽敞些。
您的建议很好啊,我们会考虑修改成这样。
关于第六条 租用地面停车位的车辆,不固定车位,随到随停
正是考虑到您所提到这种情况,我们才将通行卡和通行证绑定发放,原来的计划是发放的总数就是小区内可停车位数,这样可以让每一辆交了钱的业主都有地方可以停。
可是,有业主提出,这样不是很合理,我们还在讨论,是否要分时段控制,还没有定论,要看大多数人的意见。
关于泊位数,86个是指草坪上开发商造好的,实际上路边划线车位还有可挖掘的余地,尤其是您提到的角落等地可以设置成夜间临时泊位的。
地下车库是否租用正在与开发商沟通。根据我们最新得到的消息,在正式发布的停车新政里,已经取消了“小区地下车库不允许只售不租”这一条了,估计是被开发商们联合抵制了-_-|||,所以现在难度也比较大。
地下车位管理费是前期物业协议中签定的,在新的物业协议签定前都是受法律保护的,所以现在要求物管降低不现实,但是我们会在后面的续聘或新聘物管协议中特别考虑这一条,把费用降下来。
地面泊位费我不知道应该如何向您解释,见仁见智啦。我一直认为汽车占用了公共区域、排出废气、影响了其他业主生活,得到了方便的车主是应当给出补偿的,杭州市政府的停车新政在短期内也许会得到赞许,但长期肯定会引起剧烈的反弹,因为这个新政根本就没有触及到停车难的根本矛盾。
100元每个月,有人觉得贵,也许50元还是有人觉得贵,我说了也不算,还是交给业主大会决定吧,大家说是多少就是多少。
关于第十一条 是否要安装设备,也是见仁见智的问题啦。
我们认为单纯靠人的管理还是会有漏洞,如果有了硬件保证,制度才有可操作性。
当然,您也可以提出您的意见,我们会根据提出意见的业主比例来决定是否修改。
关于第十一条 黑名单制度
这个名字起得太直白了,也许这是造成很多邻居不满的原因。
不过我们还是认为一个管理办法如果没有行之有效的操作手段,那么就相当于一张白纸。
这个制度限制的并不是所有的小区主人,而是个别侵犯了大多数小区主人公共利益的业主,对于占绝大多数的有车德、肯为他人着想的业主是没有任何影响的。
而且我个人认为这个规定还是很宽松的,至少三次被保安提醒后仍然拒不理睬才会记入黑名单,也就是说,保安如果提醒了之后您马上就开走的情况是不会计数的,想想看,3次都不理人家保安的劝告,已经算得上是拒不改正的顽固分子了啊,对吧?:)
您提到对物管的考核也是我们在考虑的问题,说实话,您觉得就停车问题对物管的监督和考核的标准是什么呢?是宽容?是任由大家随便进随便停?还是能够及时纠正不文明的行为呢?
至于就停车管理的监督手段,物管已经同意业委会有权力根据年度的管理状况,结合业主意见,来决定是否扣减地面泊位费划给物管的管理成本。
关于费用收取后的使用明细单
我们的管理办法里也提到了这一点啊,这笔费用归全体业主所有,物管是无权动用的,所有的用途必须得到业主大会通过,并且收支明细会公示。
我也一直觉得小区的业主们很团结,您可能不知道,小区的双层玻璃和东侧的沿河绿地也是业主们团结斗争的结果(可惜绿地要还一部分给政府了),但是业委会刚刚成立,有些问题考虑得可能有不专业或不周到之处,所以,非常欢迎大家热心的提出意见和建议,有了大家的支持,我们的工作才会有进步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