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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互助公社] 想了解东方红街的注意了:红街的前世今生--红后面的黑幕

如果这样,那买家一定要注意了!
春华秋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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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土地年限还是到国土局里去看看啥时候批,就清楚啦.看土地大证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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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
原帖由 陈三 于 2008-6-28 14:16 发表
估计楼主是原东方商城的租户(注意不是买主),我记得当时的协议是签了50年的租期的(这个明显与我国的租期不得超过20年的规定是冲突,所以后来租户与中江公司的官司大多是输掉的,如果是这样lz的怨念就可以理解了) ...
中凯就是中江,这是事实,你应该是中凯内部人士,既然你不是租户怎么记得都签了50年的租期。如果所说属实,那中江当时在知道法律只承认20租约的情况下将租期写为五十年,那就是欺诈。

同一片土地,同一个开发商,几年功夫要坑害两批人,这种房子以后肯定纠纷不断,有得玩了,开发商这种诚信,就没得玩!

东方商城从商业用地到住宅用地,并强拆造了才几年的房子,肯定有很大问题!

[ 本帖最后由 north0312 于 2008-6-29 09:51 编辑 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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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且陈三你都知道中凯在这次纠纷解决过程中花了五个亿,能这么了解的人80%可能性就是中凯的雇员,20%的可能性是合作单位的雇员,且不说你这个5亿是否属实,如果按正常程序出让,土地的价值也不止5个亿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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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帖由 north0312 于 2008-6-29 09:49 发表



中凯就是中江,这是事实,你应该是中凯内部人士,既然你不是租户怎么记得都签了50年的租期。如果所说属实,那中江当时在知道法律只承认20租约的情况下将租期写为五十年,那就是欺诈。

同一片土地,同一个开 ...
其实你们也就这点水平了!博同情,扮可怜,扣帽子。难道当时你们在签约的时候不知道租期不能超过20年吗?知道了还敢违法犯险,为了什么?无非就是利益而已!无非也就是为了一点私欲而已!所以请你们记住一句话: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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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帖由 north0312 于 2008-6-29 10:01 发表
而且陈三你都知道中凯在这次纠纷解决过程中花了五个亿,能这么了解的人80%可能性就是中凯的雇员,20%的可能性是合作单位的雇员,且不说你这个5亿是否属实,如果按正常程序出让,土地的价值也不止5个亿!
你继续怀疑!继续!我还是赚分打我的茅台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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赚分打茅台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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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帖由 陈三 于 2008-6-28 14:16 发表
估计楼主是原东方商城的租户(注意不是买主),我记得当时的协议是签了50年的租期的(这个明显与我国的租期不得超过20年的规定是冲突,所以后来租户与中江公司的官司大多是输掉的,如果是这样lz的怨念就可以理解了) ...
易居网>>杭州房产>>杭州租房>>详情     房源编号:(HZ_Y3790)   更多合租信息

基 本 信 息


物业名称 杭州中江置业有限公司所在区域 江干-天城路 房源编号 HZ_Y3790
物业地址 新风路东站东方商城住宅楼(火车东站旁)

有/无房

有房户   型 3室1厅1
物业类型 建筑面积 86 ㎡ 朝  向
楼  层 共7层,第6层交易价格 350 元/月装修程度 一般
面积情况 25
性  别合租要求 不限
公交地铁 355.69,518.31.33.28.305.215.518....

发布日期

2005-10-07

有 效 期

30
基础设施 水, 电, 煤气/天然气, 宽带
设备情况 热水淋浴器, 家具
其它信息  
备  注 要求爱干净.无不良嗜好!社会背景简单!3个人以下

[table=98%]

联 系 方 式


联 系 人

  成水清

联系电话

  

电子邮件

  shuiqing778@163.com

[/td][/tr][/table]

这是某人在易居网发的租房信息,难道人家莫名其妙去捏造一个中江置业?明明就是中江置业开发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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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酱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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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茅台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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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打酱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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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上的去看看我的大作:酱油与茅台的区别!在打酱油没前途了,我们要努力赚分打茅台!我现在赚钱去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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哦 ,有新作问世了,我落伍了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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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方商城的拆迁户默默地飘过 ̄ ̄ ̄ ̄ ̄ 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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呵呵,陈三估计是中江的代表,还口口声声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,让我想起论坛的SJ ,满口仁义道德。。。唉
为什么天空这么黑,这么黑,因为牛在天上飞,天上飞;
为什么牛在天上飞,天上飞,因为SJ在地上吹,地上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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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帖由 陈三 于 2008-6-29 10:03 发表

其实你们也就这点水平了!博同情,扮可怜,扣帽子。难道当时你们在签约的时候不知道租期不能超过20年吗?知道了还敢违法犯险,为了什么?无非就是利益而已!无非也就是为了一点私欲而已!所以请你们记住一句话:可 ...
本人倒是没买东方商城,因为毕竟毕业才三年!只是最近看到口水很多关于东方红街的帖子,所以特意百度的,说实话,本人三个月前还是就职于一家房地产集团,虽然现在跳槽到了银行,但对房地产有些东西还是很了解的,毕竟也呆了三年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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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上的没了??开了个头就不继续了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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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帖由 kapian 于 2008-6-29 10:39 发表
呵呵,陈三估计是中江的代表,还口口声声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,让我想起论坛的SJ ,满口仁义道德。。。唉
继续猜测!继续!
华丽的飘过,赚分打茅台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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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不买房,关我鸟事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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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帖由 陈三 于 2008-6-29 10:05 发表
赚分打茅台!
你狗日的莫非是奸细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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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
原帖由 lyvem 于 2008-6-29 13:38 发表

你狗日的莫非是奸细?
你被狗日了?不知是母的还是公的?不会被完了3P吧?后庭也开了?同情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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竟有这等事。要顶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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也 应呐喊啊

见仁见智吧,可怜人也许有可恨处,但信息不对称、资源不对称是造就可怜人的主要原因,照陈三的说法,凡事都有因果,可主因在哪?不正是一些既得利益集团挥舞手中权力的利剑在激化矛盾?百姓只能逆来顺受。楼市如此,股市也如此啊,最近国开行副行长等人的落马,难道陈先生为这帮“精英”感到惋惜?呵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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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
原帖由 嘴脸 于 2008-6-30 22:17 发表
见仁见智吧,可怜人也许有可恨处,但信息不对称、资源不对称是造就可怜人的主要原因,照陈三的说法,凡事都有因果,可主因在哪?不正是一些既得利益集团挥舞手中权力的利剑在激化矛盾?百姓只能逆来顺受。楼市如此, ...
别把现在的百姓当成任人宰割的羔羊。真是好傻好天真!华丽丽的飘过,赚分打茅台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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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 看了郎咸平关天委托责任的讲课,痛陈我国的法律缺失。当然,必须得承认这个转型期肯定会有不合理现象的存在,但象陈先生这样欣然笑纳的,我实在认为不妥。百姓也许不会任人宰割,但无奈地被强暴这种事是屡现不止。陈先生站得好高,看得好远,好精英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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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总是在讲不信法律,我国法律、制度缺失,让你很受伤。那你生在这里干什么?去你的理想国啊。在这个国度里,有缺点也有漏洞甚至会有很大的不公,这些个都是事实,可光顾着抱怨有用吗?法律不能期待,制度充满漏洞?那么你能期待什么?你总是在抱怨,社会很不合理。记住肯尼迪总统的一句话(大意):不要问社会带给你什么,而是问你自己带给社会什么?嘴脸兄,你为社会带来了什么?什么是你的贡献?
陈三相信:存在的就是合理的。我们真的需要抱怨这个社会吗?人生苦短啊,你这样抱怨真的于是有补?也许嘴脸兄你在东方商城上吃亏了,可是真的全部是政府或者kfs的问题呢,难道就不是你自身的私欲导致了这样的结果?
ps:不要再说法律缺失这些个废话,也不用再装可怜。任何人都是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。愿赌服输。这才是一个男人的所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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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一帖,不再回应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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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理越辩越明,不要急下结论。

陈先生真太不厚道了,明知社会存在不公,连让人抱怨也不行,莫非只能歌功颂德?
不要玩弄哲学啊,存在即合理,强奸犯说自己有性冲动,那强奸行为是合理行为?呵,看来你很享受这样的合理啊?也许你真指望遇上个女流氓呢,呵

存在有其合理,但绝不完美,我们在追求完美过程中才不断推动社会进步。抱怨也是督促社会进步的力量,这也是对这个国家的贡献,陈先生,不要老以精英思想来压制百姓了。你说呢?

百姓当然有私欲,但也是在当时政府、KFS的怂恿下的,要知道,制定规则的是他们,百姓哪有话语权?陈先生真有点不食人间烟火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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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江公司向来不地道。
还记得中江都市花园外墙上的维权横幅,记忆犹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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哎,干坏事也就罢了,说是成长期的冲动,求得大家的原谅,可还老把自己塑造成一个富有社会责任感的KFS,可恶!中凯、中江,树牌的鸭子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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