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新话题
打印

独家解读:商品房新旧合同差异

独家解读:商品房新旧合同差异

 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是商品房交易中的一个重要环节,直接关系到出卖人和买受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的设定。

  浙江省目前在采用的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是2000年的修改文本(以下简称原文本),转眼八年过去了,房地产市场商品房的建筑形式、交易方式出现诸多的改变,更为重要的是国家新的法律法规不断颁布、实施,特别是2007年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》的施行,带来了预告登记、建筑物区分所有等一系列关于不动产的新制度。

  在此背景下,浙江省建设厅和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原文本进行了修改,并于日前将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(征求意见稿,以下简称新文本)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笔者有幸参加了之前的内部征求意见会,并在会上提出了相关修改意见和建议,有些建议在此次公布的文本上已有所体现。为方便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新文本,特撰此文,就新文本的一些修改重点、亮点作了解读,期望能使读者有所收获。

详细阅读:http://zzhz.zjol.com.cn/05zzhz/system/2008/07/17/009739250.shtml

TOP

KFS延期交房最低违约是多少KFS延,办三证也要明确最低标准

TOP

不买期房

TOP

发新话题